小偷之骨
[咔哒]
档案员
以下是詹妮弗·凌(Jennifer Ling)的陈述,内容有关于她在苏活区观看的一次现场音乐演出。陈述提供于2013年十一月三日。音频由伦敦马格努斯研究所首席档案员,乔纳森·西姆斯录制。
陈述开始。
档案员(陈述内容)
所有写音乐类文章的人,时间久了,多少都会听说小偷之骨(Grifter’s Bone)。它大概可以说是都市传说。不算鬼故事,不算玩笑,也不算真实存在。有时候是个乐队,有时候只有一个人。如果故事里他们是乐队,那么老前辈们也只记得其中一个人的名字——因为只有老前辈会讲这种故事——一个叫阿尔弗雷德·格里夫特(Alfred Grifter)的家伙。有些人指天发誓,说这是他真名,又有人会意味深长地看你一眼,问你听起来像不像真的。事实是,除了他使用的名字,没人知道任何细节,所以一切都是假消息和谣言,但流传依然很广。
故事说的是一个渴望成功的平庸音乐家,求助于黑魔法,通常是恶魔崇拜或巫术,但搞砸了。我听过说成诅咒的,或许愿时说错话,甚至召唤来的恶魔大发脾气揍了他一顿,把他的手废了。不过结果都相同:他演奏的音乐非常刺耳,糟糕得让人反胃,以至于他或者乐队只好悄悄混进演出中,不请自来地给任何在场观众表演。他们的音乐是冲突和噪音的混合体,糟糕透顶,令人难以忍受。他们说,如果小偷之骨来演出过,你总能看得出,因为到处是被撕下来的耳朵。他们没全说错。
我很久以前就开始给耳福(Earful)写稿了。过去我只是自己狂写关于音乐的想法,发在博客上,但几年前我当时的朋友,现在的老板,汤米·蒙克利夫(Tommy Moncreef)说他要建一个音乐类网站,问我要不要给它写文章。我说当然,结果现在我负责给它做视频内容。耳福网只成立了三年多,但说实话在音乐网站领域,我们已经算是有体面背景的了。汤米是传统出身——死树年代,他曾经给十几家音乐杂志写过稿,后来纸媒成了总是不肯去死,让人难堪的老年亲戚。重点是,他认识很多老一辈联系人和作者,大部分都被他带到了耳福。这就意味着,我很快从一群白人中年男性那里获知了伦敦音乐圈几十年的八卦,他们都只穿乐队T恤,那些乐队都是悲剧收场。我就是那时听说了小偷之骨。
只要有人在听提交过来的次等作品,甚至只是自己听评价不高的音乐,有的老前辈,通常是麦克·贝克(Mike Baker),就会朝他们喊,“我看见你拿到了小偷之骨的新专辑!”或者“我还不知道小偷之骨重组了!”这样的话。烦人得要命,但我从没说出口。圣诞聚会上,我从五六个醉醺醺的作者那里,听过了故事所有可能版本,之后就决定由它去了。
今年早些时候,我才重新想起这个故事。有个在耳福工作的人,名叫李·基普(Lee Kipple)。他的正式职位是“作品编辑”,不过我们对此有个更粗俗的称呼,他的工作是把所有主动提交给我们的音乐作品听完。CD格式,MP3格式,近来还有个用样式独特的USB寄送音乐的奇怪潮流。他全都听。你可以想象,多数都很难听。不过,李基本上是我见过脾气最好的人,我想我从没听过他有怨言。他个子瘦高,金发长到可以盖住耳朵。一不小心还会盖住眼睛。
因为他的工作,自然有很多关于听烂音乐的言语,是说给李的,如果说话的是老一辈人之一,你可以打赌他们一定会提到小偷之骨。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,这种时候他的反应有多奇怪。多数同事会假笑、叹气或小声诅咒,但李会变得一动不动。他会轻轻点头,抬手挠一挠依然被头发盖住大半的耳朵。似乎没有人注意到。
我继续观察他,而每次有人提到这个乐队,同样的事情就会上演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认定,他的耳朵一定是假的,他自己的耳朵在看他们演出时被撕掉了,这就是他留长头发盖住耳朵的原因。当然,我并不真相信这些。这只是个有意思的理论,我喜欢想一想。但我越观察李,越觉得他的确是有意遮住耳朵的。
终于,大约一个月前,我决心当面问他。我们所有人一起去喝酒,我承认我可能多喝了几杯伏特加汤力酒,但其他人都回家,只剩下李的时候,我决定时机到了。我问他,他们是否像大家说的那样糟糕。他面露疑惑,我探身向前。“小偷之骨,”我说。他僵住了,一动不动。我等着他摸耳朵,但他只是瞪着我,没有动作。他开始吃吃地说,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,但我打断了他。他惊慌的脸暴露了事实;他看过他们表演。
我看着他思考是否要尝试逃走。有一瞬间,我确信他会直冲门外,但他叹口气,点了点头。那是四年前,他告诉我,在吉尔伯恩(Kilburn)的好船酒吧(The Good Ship)。李在看一个新进金属乐队表演,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——他们还好,有些让人失望,所以他想喝完酒就走。其他的观众似乎也这样想,所以没人注意到一个男人上台,架起了一台小键盘。
那男人是矮个子,李说,瘦得皮包骨,穿一件破烂褐色大衣,罩在他身上的样子,用李的话说,像“片片不合身的人皮”。他稀疏的黑发整齐地梳到脑后,脸上有种奇怪的残忍表情。他手指放在乐器上时,洁白的琴键上留下了暗红的痕迹。李说那之前他从未听说过小偷之骨,但不知怎么,他却知道在看他们的表演。接着音乐开始了。
李说到这里,变得非常安静。明显在努力集中精神。我等待着,不想惊动他,但最后他只摇摇头。他不记得那曲子了,他说。他试过,但只有一片空白。他回过神时已经过了几乎两小时,他在吉尔伯恩街上游荡,衬衫被血浸透。大多是他的血。这时,李掀开衬衫,给我看他胸口的一系列明显的划伤。医生说多半是某种裁纸刀造成的,但他没有印象。
那时候他看上已经快哭了,但我无法这样结束。我问他耳朵的事。他听完却笑了,说不,他没有把耳朵撕下来。李抬起手,撩开金色长发,露出一只耳朵,一眼看去很正常。但近看时,我看见他带着耳塞,是不引人注意的肉色,旁边有一圈干涸的血。他说这是他找到唯一能阻止血留下来,弄脏衬衫的方法。
我有些吓到了。我想这可以理解,虽然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错。我告诉他,如果耳朵不停流血,他需要看医生。李只摇摇头,说他看过很多医生,足以知道他们帮不上忙,他已经学会怎样应对了。后来我们默默喝了一晚酒,就各回各家了。
我知道那之后我应该不再管这件事,我当然没再打扰李。但我发现我、我就是没法置之不理。要么李疯了,要么小偷之骨就是真的。我开始上网调查。有几个网站将它归为都市传说。俄勒冈州有个双人朋克乐队,骄傲地宣称他们给自己命名为小偷之骨,将名字来源描述为“英国音乐界的开膛手杰克”。音乐论坛上有很多新来的人发帖,问小偷之骨是什么。但哪里都没有像李那样的故事。
最终,我有些泄气,把所有发现拼成一篇短专题文章,发给了汤米。他尽责地批准了。我觉得我在这件事上浪费了这么多时间,至少可以给网站提供些好材料。文章表现不错,但不算火,不值得我花在上面的时间。我们下次聊天时,李没有提起它——我问过,写稿时能不能在完全匿名情况下使用他的经历,他耸耸肩,说可以。总的来说,感觉好像不管我当初被什么吸引住,现在都结束了,而我也并不难过。
然后有人在我的文章底下留了一条评论。只写着“今晚。苏活。”要不是第二行,我本不会注意的:“无需耳塞”。李的耳塞,还有背后的原因,是他唯一要求我不在文章中提及的。我和汤米说起此事,他只说是浪费时间的人,比起在苏活转悠一晚上,随便进入音乐演出场所,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也许这反映出了我私生活令人沮丧的一面,我其实没有更重要的事可做。所以那天下午我如他所言,在苏活街上游荡,记录那晚列出的所有表演者。如我所料,没有一处列出了小偷之骨,但我还是记下来了。时间不算晚,但已经天黑,世界被苏活的招牌和门店橱窗的彩色灯光照亮。窄街上风不大,但还是穿透了我的薄羊毛大衣,我漫无目的地走着,寻找一个穿破烂褐色大衣,面目残忍的小个子男人。
我找了大概一小时后,发现有人从一家小店门口盯着我。招牌上没有明显的店名,只写着“水晶球。书。塔罗牌。”他是个高个子黑人,神色疲倦,忧虑在英俊的脸上刻下深深的纹路。我后退了几步,问他有什么事。他摇摇头,好像不知该说什么,然后问我在听什么。我意识到他在盯着我的耳朵,打了个冷战。
我说我什么都没听,因为没戴着耳机,问他想要什么。他又摇头,咕哝着什么保护我的听力。那时他转过身,开始走回店里。我正想跟上他,就看见一小群人转过街角。
他们的脸在黑暗中看不清楚,但走在前方,拖着滚轮键盘箱的是个又瘦又矮,穿过大褐色外衣的男人。他身后三人都比他高,但每个都瘦如竹竿,动作带着痉挛。我回望那个盯着我的奇怪男人所在之处,但他已经退回店里,灯也灭了,于是我跟上了那个人,我认为他是阿尔弗雷德·格利夫特。他和同伴沿街一直走。其他人也带着乐器盒,街上其他人好像都没注意到他们,连最高那个直接推开一个挡路的人时也没有。
最后,他们下了一层台阶,来到一家我不认识的地下爵士酒吧。过了几秒,我跟上他们。酒吧里暗淡、安静,红橙相间的灯光给它一种温暖、烟雾缭绕的氛围。客人们分散站着喝酒聊天。我总共数出十一个人。我记得我留意了人数,因为那里没多少人。多数的穿着似乎与爵士夜相衬,但我注意到有几个好像穿着厚大衣或外套,还有一个,是个满头银发的老年白人男性,好像穿着丝绸浴衣。他们身后,台上,小偷之骨正在准备乐器。
现在,虽然此前一系列事件好像都是反例,但我不是傻子。李的故事我记得清清楚楚,也没有留下看演出的打算。反之,我拿出手机,设置成录像,把它放在了入口附近,一个能看到整个舞台的小壁龛中。我检查过,确认麦克风已打开后,就离开了。我站在那家昏暗的爵士酒吧楼梯顶端,开始等待。
在寒风中发抖几分钟后,我觉得我好像犯了个错误。街上空无一人,原本温和的十一月晚上,忽然冷得刺骨。接着我听见了。一个音符,被墙壁包围,依然清晰地浮上我站立之处。一个清楚的单音,听上去是大提琴。其他乐器加入了,键盘、吉他,在所有这些之上是纯净高昂的笛声。很美。那是我听过的音乐里,最美妙的之一。然后尖叫声传来。
尖叫声没有铺垫;没有前奏能解释突然爆发的痛苦声音。同时传来碎裂声,撞击声,有一两次,还有某种撕裂声。背景中,那种美妙的音乐贯穿了这一切。我站在那里动弹不得,不想下去,但感觉也不能逃跑,而下方能听到的只有摄人的音乐和屠杀的声音。
我要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,但意识到我把它留在下面的爵士俱乐部里录音了。我终于决定跑出去求助的时候,混乱忽然止息,一片寂静。我寻找周围,或许有人听到痛苦和惊慌的叫声,前来帮忙,但没有人来。只有我。我开始缓慢、小心地走向地下室。如果下面的人想把我杀掉,通过手机上的信息也很容易找到我。无论如何,我都逃不出他们手心了。
我打开门后,很难理解看到了什么场景。昏暗的红光下,我不到半小时前见到的,活着的人,成了支离破碎的残余,几乎与地毯和装潢混成一块。台上,乐手们平静地收起乐器。他们身上没有一滴血。穿着褐色西装,我猜想是阿尔弗雷德·格里夫特的人,抬起头来。他笔直地望着我,说,“安可?”我抓起手机跑了。
我没有报警。我太怕可能会发生什么了。我痴迷于看新闻,等待对那场屠杀的报道,但什么都没有。已经过了快一周了,但我什么都没有听到。我无法打开那天晚上的录像。我的手机显示格式错误,但我会继续尝试。我回那家爵士俱乐部看过,但没有找到暴力、小偷之骨、那天晚上死掉的十一个人的存在迹象。
档案员
陈述结束。
我们自己对于“小偷之骨”乐队的调查结果,凌女士已经全部包涵在“幽灵与单飞:无路可走的小偷之骨”这篇相当完善的文章中。她的陈述当然是所有和这支乐队遭遇的描述中,最详细的版本,假设陈述可信的话。迪恩街爵士俱乐部坚决地否认那一天店里发生过任何暴力行为,也没有符合凌女士描述的警方报告。
我猜,这样说不完全对。根据警方报告,2013年十月,大伦敦地区共发生了十一起暴力死亡事件。案件细节不可能和凌女士陈述中的信息完全对应,但其中一位受害人,阿尔伯特·桑斯(Albert Sands)先生,67岁,在自己家中被殴打致死。虽然发生在这份陈述中事件的两星期前,但警察说他被打死时,穿着丝绸浴衣。
不幸的是,我们无法与凌女士跟进了;提供这份陈述约两星期后,她用一把斧头袭击了阿加莎·诺瑞尔(Agatha Norrell),她的老年邻居。诺瑞尔女士陷入昏迷,未能苏醒,凌女士则将斧头对准了自己。警察到场时,她对自己的头造成了严重伤害,已经……无力回天了。我有种不舒服的感觉,她可能终于想办法打开了那段视频。
录音结束。
[咔哒]
[咔哒]
档案员
补充材料。我最近在观察马丁。自从我回来工作后,他对我的需求和康复就非常关心,几乎到了不顾自己任务的地步。之前我也许会把这种行为归结于他松懈的职业道德,但在普伦蒂斯的袭击压力下,我确信有几个瞬间,我瞥见了他可靠、甚至狡猾的一面,超过了他从前的工作所显露的水平。他是不是在装傻?故意搞砸任务,拖延、阻碍我的调查?有可能。他对我就杀死格特鲁德的凶手的理论,也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。我说我相信是潜藏在下面隧道里的人所为,目前成功转移了他的注意,但他看上去……不满足于这个答案。
我很高兴他搬出了档案馆,这样我就有机会在他不在的时候工作了。另一个原因是,他落下了一些物品,主要是几本比较差的诗集。我觉得有几篇如果不是风格过于迷恋济慈,就几乎能打动人了,但还有一封没写完的信,是寄给他在德沃郡的母亲的,里面提到他担心“其他人发现我说了谎”。
也许没什么事,只是无关紧要的谎言——毕竟,看起来是写给他母亲的——但如果其实是寄给其他人的……我会继续看着马丁。
补充材料结束。